從業人員對寄件人電話號碼及相關身份信息均應比對核實后方可收寄。對于已有安全保障機制的協議客戶,如電商企業、大客戶等要全部簽署安全協議;要求電商協議客戶填寫完整準確的寄件人信息,并定期給予抽查核實。對于非協議客戶,尤其是在路邊、車站、酒店、廣場等人員流動公共場所收寄的快件嚴格實行實名管控;提示用戶如實填寫快遞運單或者寄遞詳情單,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名址和寄遞物品的名稱、類別、數量等,通過對寄件人電話號碼及相關身份信息比對核實后方可收寄,用戶拒不提供信息的,不予收寄。
從業人員收寄快件后,應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 定在運單上作出驗視標識。運單應按要求管理、保存、銷毀, 確保用戶信息安全。從業人員收寄快件時應提醒寄件人規范 填寫運單,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字需使用真實姓名,不得使用 昵稱、網名等名稱。同時將寄件人姓名、身份證號、地址、機號等信息記錄在冊。